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展期: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5日
地点:浙图二楼回廊
展览简介:
2017年11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九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我国文化领域出台的第一部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保障法》之后的有一部重要法律。
公共图书馆法作为公共文化领域的一部专门法律,将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公共图书馆的方针政策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将人民群众对于公共图书馆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坚定的文化自信,对于推动文化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